移動互聯和大數據時代下的機動車便攜式查驗終端
北京金視和隨著經濟平穩較快的增長和城市化進程的快速發展,機動車數量持續增加,截至2016年3月底,全國機動車保有量達2.83億輛,其中汽車1.79億輛;機動車駕駛人達3.35億人,其中汽車駕駛人2.89億人。“靜態、封閉、單一”的社會環境正轉變為“動態、開放、多樣化”的社會環境,傳統管理體制已不能適應當前的需要,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因素也有增加的趨勢,那么創新的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方式將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途徑之一。
2015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公路時社會治安防控的重點戰線,全國公安交管部門正在建設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是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公安交管部門應當主動把公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建設置于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全局中謀劃推進,充分利用大數據、云平臺,努力在科技上、運行機制和運行方式上動腦筋、下功夫,擴大功能,增強合理,進一步創新完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充分發揮作用,更加扎實做好重特大交通事故預防和社會治安防控、反恐排查等工作。
信息是資源,數據也是生產力,交通管理部門應大力促進數據的采集和共享,加強對數據、信息的使用程度,利用大數據實施道路交通管理,以降低事故發生率。“互聯網+”重要的理念就是社會各方的數據開發、共享、跨界融合。利用大數據和云計算技術創建“數據鐵籠”,推動互聯網+的公安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建設,將大數據資源轉化成為公安交通管理現實戰斗力。
當前社會治安管理表現出三個特點,一是隨著社會進入機動車時代,提高犯罪效率與加快流動性決定了大多數違法犯罪活動都要依托機動車,涉車犯罪成為了主要的表現形式。二是街頭、社區等公共場所的違法犯罪率呈增長態勢。三是突發性事件的快速處置能力成為了檢驗一座城市治安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標之一。而這三個特點都與交通警察的工作職能產生了很強的共鳴,主要原因就是大量的交通警察身處各地的交通要點,是我國當前主要的著裝警察、街頭警察、處突警察,工作主要職能決定了交通警察必然要成為維護社會公共區域治安穩定、打擊涉車犯罪的主力軍。雖然部分省市通過監控卡口管理系統來對嫌疑機動車進行識別、鎖定、軌跡分析、指揮攔截等,但是設備分析出來的數據最終需要警力去查處,因此一線民警的單警作戰能力(識假打假能力)就成為了彌補管理漏洞、實現預防與打擊的基礎性條件及最終決定性力量。
綜上所述,交通警察參與到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中,主要的切入點就是在機動車管理過程中的查驗行為,這就需要交通警察應具備一定的機動車知識和相應的痕跡檢驗技能去識別真假。
機動車DNA信息系統”強化交警單兵作戰能力
犯罪分子為了掩蓋非法機動車真實屬性、逃避法律監管,往往通過改變機動車外觀、鑿改車架號、發動機號、偽造機動車產品標牌、套用其他機動車的牌證等手段上路行駛。而“機動車DNA信息系統”正是用于這一情況應運而生的:
(1)系統內建國內機動車的外觀細節、車架號等機動車身份標識、各省市號牌等圖像樣本的數據庫;
(2)專門針對一線單兵實戰需求定制開發的移動互聯網終端APP,可以作為便攜式智能查驗終端,用于查驗現場機動車信息查詢、查驗數據錄入等;
(3)采用OpenCV技術,對機動車細節圖像、車架號、發動機號等進行圖像比對,大大提高比對幾率和辦案效率
(4)通過外接OBD設備,一鍵調取機動車信息數據和VIN,直接與數據庫中車輛相關信息進行比對。
“機動車DNA信息系統”正是在“互聯網+”和“大數據”時代應運而生的一個由大量機動車細節圖片樣本數據庫支撐的“便攜式智能車輛圖像查驗終端”。
民警可以通過移動終端隨時隨地快速查閱、與嫌疑機動車比對相關的出廠信息及外觀細節、VIN標識、機動車號牌等文字和圖片信息;通過逐步拓展功能,成為一個可用于反恐維穩、偵查破案、緝毒緝私、安保排查等工作中的移動終端、便攜終端、單兵作戰終端;最終通過全面的數據信息化應用來徹底改變一線民警對數量龐大、品種繁多的機動車識別與認定困難的局面,提高非法改裝機動車被發現、被查獲的幾率,提高對偽造機動車號牌識別與認定的能力。
“機動車DNA信息系統”是以科技強警為核心,以公安實戰一線需求為導向的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緊緊圍繞提升公安機關實戰能力這一目標,注重把握科學規律,緊跟科技發展步伐,瞄準公安實戰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開展科技攻關,研發而出的一線急需、實用的科技成果。旨在加快科技成果轉化,促進研究成果與實戰對接,將最新、最好、最能滿足實戰需要的科研成果盡快轉化為一線民警手中的實用技術裝備,為打擊犯罪提供更加有效的方法和手段。
北京金視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831273)是經北京市政府認證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和軟件企業。公司一直以來專注于網絡虛擬現實、數字三維工業仿真系統、公安刑偵及交通案件現場模擬復原分析系統、應急預案干預處置系統、三維圖形動畫及數字設計、互聯網通訊等軟、硬件平臺系統產品的研制、開發、生產、和銷售, 以及進行相關的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培訓和網絡服務。
